林女士: 您好,您关于 “关于道路限速查询”的诉求已收悉,经西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核实,认真办理,现回复如下: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,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实地踏勘,机场路一段安装的电子监控是由凉山州公安局安装的卡口监控系统,设置限速65KM/小时。根据机场路道路性质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%未达20%的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处理,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%以上未达到50%的处以扣6分罚款200元处理,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校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时以上80公里/小时(含)以下的〕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上70%以下的处以扣12分罚款600元处理。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 承办单位: 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科规中队 联系电话: 0834-2175902 2017年2月16日
处理单位:市公安局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